证券代码: 603101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编号:2016-02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1003 号)(以下
简称“《审核意见函》”),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收到《审核意
见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共同对《审核意见函》中涉及的问
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审核意见函》涉及的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
核实、补充和完善,相关工作无法在 2016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鉴于此,公司向
上交所申请将《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披露日期顺延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