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钱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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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ST 钱江 公告编号:2016 临-037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41,82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22%)的股东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公司”)计划在六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9,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1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汇洋企业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汇洋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1,823,8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目的:汇洋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

2、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9,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4.1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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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5、减持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7

年3月7日前;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

2017年3月7日前,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汇洋公司本次拟减持计划此前未披露相关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汇洋公司确认,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汇洋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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