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15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153841 号),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41 号)。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对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补充说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上述议案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
次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报送到中国证监会。
二、公司关于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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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等诸多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报材料。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是在充分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公司业
务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涉及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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