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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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二O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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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议案 1: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3

议案 2:关于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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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拓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公

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同时满足

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

广晟财务公司为广晟有色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根据协议约定,广晟

有色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300 万元,

广晟财务公司为广晟有色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

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广晟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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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

色”、“公司”)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拟签署中信信泰广晟

有色聚丰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中信信托旗下管理的信托计划)

借款合同。具体如下:

1、贷款金额:中信信托向广晟有色提供信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贷款金额不得低于 2 亿元,中信信托有权

调整上述金额。

2、贷款期限:本次信托贷款分期发放,预计为三期:若广晟有

色在第三期贷款提款日未提取完毕全部 10 亿元贷款,中信信托有权

调整贷款发放期数;每期贷款自提款日起算,期限为不超过 5 年

(2+1+1+1,即广晟有色在该期贷款的第 2 年末、第 3 年末、第 4 年

末分别拥有提前到期选择权)。

3、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广晟有色营运资金(用于稀土及其他

有色金属相关产业链所需资金等)。

4、贷款利率:固定年利率 5.5%/年。

5、担保安排:本次信托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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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

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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