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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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应流股份

股票代码:603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CDH Precision (HK) Limited

注册地:中国香港

注册地址:Unit 606, 6th Floor, Alliance Building, 133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

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应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应流股份、公司 指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CDH公司 指 CDH Precision (HK)

Limited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十五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DH Precision (HK) Limited

注册地址:Unit 606, 6th Floor, Alliance Building,

133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公司注册号: 1526910

商业登记证号:53269083-000-11-14-6

注册资本: 港币1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1日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董事:王振宇、Lew Kiang Hua

股东名称:CDH Precision (HK) Limited

通讯方式:65-6572 87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 在应流股

他国籍或地 份的任职

区的居留权 情况

王振宇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香港 否

Lew Kiang Hua 男 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股份的目的:因股东的自身需要而减持。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根据市场行情增持或

继续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据《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5号》,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44,905,096股,约占股份总额的10.3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日期 减持方式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减持价格 占总股本比例

2015/5/14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1,770,000 25.82 0.4081%

2015/5/21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1,470,000 27.94 0.3389%

2015/5/22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1,770,000 27.45 0.4081%

2015/5/25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1,370,000 28.59 0.3158%

2015/5/26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1,270,000 30.87 0.2928%

2016/8/17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3,470,000 21.00 0.8000%

2016/8/25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4,070,000 20.05 0.9383%

2016/9/06 大宗交易 流通A股 6,497,717 20.05 1.4980%

合计 21,687,717 -- 5%

其中,公司 2016 年 6 月 27 日完成股份增发,公司总股本由 400,010,000 股增

至 433,754,341 股,则本次触发披露该权益变更书的减持股数为增发后总股数的 5%,

即 21,687,717 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44,905,096 10.35% 23,217,379 5.3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的六个月内,除前述第四节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其他买卖应流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备置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

联系人:林欣、杜超

电话:0551-6373777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

公司 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

股票简称 应流股份 股票代码 603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CDH Precision (HK)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Unit 606, 6th Floor,

Limited Alliance Building,

133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44,905,096 持股比例:10.35%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23,217,379股 持股比例:5.35%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21,687,717股 变动比例: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CDH Precision (HK) Limited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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