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说明(2016 年 9 月)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0,682.8954 万元 。 101,707.2385 万元。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0,682.8954 第 十 七 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101,707.2385 万股,均为普通股。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