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做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其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其提名、表决、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索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吐尔洪﹒艾麦尔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周立华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冷新卫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周立华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

赵志勇 王京伟

2016 年 9 月 7 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浩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