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鉴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中山市深中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开发”)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人作为深中开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承诺如下:
1、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人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且尚未结案,最近五年内未曾有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因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关于无重大违法行
为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巫国文 王 坚 黄 健
陶 琳 张晓泓
年 月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关于无重大违法行为的
承诺函》之签署页)
钱文辉
年 月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重
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陶 琳 梁 挺 胡永刚
王晓光 杨文魁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