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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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 2016-059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及《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吴文娟、卢贤义 2 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公司拟回购其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396,000 股;

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王飞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

回购其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72,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的公告》、《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68,000 股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555,120,000 股减至 554,652,000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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