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09-0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5 日收到自称为合计持有本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股东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
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林
丹娜、林惠玲的书面函件,标题为《关于提请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提请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融通资本财富-
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林丹娜、林惠玲合计持有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都酒店”)10%以上的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现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融通资
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山东省国际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林丹娜、林惠玲共同提请董事会召集新都酒店 2016 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受赠东营大海科林光电有限公司股权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来函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核
实有关股东的身份并在确定相关股东具备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主体
资格后,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召集临时董事会就上述事项进
行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