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2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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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6-109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蒋晓琳女士、赵凯先生通知,其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了本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蒋晓琳女士、赵凯先生。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当前股价走势

的合理判断,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另外,上述两位高管也同时主要参与了公司

正在筹备当中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的高管增持行为,不属于公司持股计

划的范围,不占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低于 5 亿元的额度,该持股

计划也在同步筹备推进当中。

3、增持方式: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占

增持数量 成交均价 增持前持 增持后持

增持人 增持日期 总股本的

(股) (元)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蒋晓琳 2016.9.6 32,800 45.55 299,400 332,200 0.0168%

赵 凯 2016.9.6 33,200 45.57 215,050 248,250 0.0125%

合 计 -- 66,000 -- 514,450 580,450 0.0293%

二、其他事项说明

1

1、本次股份增持涉及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引》等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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