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09)、《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通知》(公告编号:2016-011);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本公司会
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63,658,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84,907,408 股的 74.97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股份 63,657,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4.972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 人,所持股份 1000 股,占公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222,64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2.6177%。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3,658,40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周凌仙和饶春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