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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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6-08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年9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6年9月11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分别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6-076),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1

间为2016年9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6年9月11日下

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元担保 2016 年度担保金额预计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有关内容详见201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

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2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

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易得

证券事务代表 贡妍妍

电 话:0371-6258 3588 / 6258 3825

传 真:0371-6258 3825

邮 编: 451162

电子邮箱:wuyd@chu-ying.com gongyy@chu-ying.com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77,投票简称:雏鹰投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

议案1 1.00

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元担保2016年度担保金额预计的

议案2 2.00

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

议案3 3.00

的议案》

议案4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5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4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

1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元担保2016年度担保金额预

2

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为其提供

3

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

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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