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 B 股 公告编号:2016-05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锦江汤臣洲际大酒店汤臣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77,957,97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59,817,25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8,140,7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0.7727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8.879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89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俞敏亮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
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赵令欢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59,810,551 99.9989 6,700 0.0011 0 0.0000
B股 18,140,7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77,951,278 99.9990 6,700 0.001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增补侣海岩先 677,456,472 99.9260 是
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
3、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增补徐铮先生 677,290,542 99.9015 是
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改公司 75,618,077 99.9911 6,700 0.0089 0 0.0000
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2.01 增 补 侣 海 岩 先 75,123,271 99.3368
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
3.01 增 补 徐 铮 先 生 74,957,341 99.1174
为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远、许河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