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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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 B 股

股票代码:600221、900945

股权变动性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大新华航空有限公

司、AMERICAN AVIATION LDC.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 29 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 2:AMERICAN AVIATION LDC.

住所:开曼群岛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写本报告书。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已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航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简要说明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南航空/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大新华航空 指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AA 公司 指 American Aviation LDC.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623,938,547 股(含本数)人

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定价基准日 指

2015 年 4 月 14 日

董事会 指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直接持有海

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4,089,167,580 股无限售 A

股股份,占海南航空总股本的 33.57%;通过全资子公司 American Aviation LDC.持

有海南航空 216,086,402 股无限售 B 股股份,大新华航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

持有海南航空 35.34%的股份,是海南航空的控股股东。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新华航空

1、公司名称: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2、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 29 号

3、法定代表人:陈峰

4、注册资本:600,832.4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小于 25%)

6、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7 月 12 日至 2036 年 7 月 11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60374515T

8、经营范围:航空运输;航空维修和服务;机上供应品;与航空运输相关的延

伸服务;机场的投资管理;候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酒店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American Aviation LDC.

1、公司名称:American Aviation LDC.

2、住所:开曼群岛

3、注册资本:50,000 美元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大新华航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 现任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陈 峰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中国 中国

谭向东 董事 中国 中国

陈文理 董事 中国 中国

杨景林 董事 中国 中国

李 铁 董事 中国 中国

辛 笛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中国

Kwang King Siong 董事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王东辉 监事 中国 中国

桂海鸿 监事 中国 中国

王少平 监事 中国 中国

(二)American Aviation LDC.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Peter A.Hurwitz 总经理 美国 美国

Liu Dan 董事 中国 中国

Wang Hao 董事 中国 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1、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大新华航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150,000.00 24.97%

2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138,836.00 23.11%

3 Starstep Limited 57,504.00 9.57%

4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49,873.33 8.30%

5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410.70 5.56%

6 天津大新华快运控股有限公司 26,666.67 4.44%

7 扬子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000.00 4.16%

8 Pan American Aviation Holdings 24,018.60 4.00%

9 海南琪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7,216.00 2.87%

10 海南飞航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6,329.11 2.72%

11 北京跃进顺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3,164.56 2.19%

12 北京德通顺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3,164.56 2.19%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海南航誉商务有限公司 9,493.67 1.58%

14 北京鸿瑞盛达商贸有限公司 9,493.67 1.58%

15 Union Trans-Atlantic Limited 4,003.10 0.67%

16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333.33 0.55%

17 鸿怡翰翔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3,164.56 0.53%

18 Perfect Star Investment Limited 2,401.86 0.40%

19 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 2,080.00 0.35%

20 浙江美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37.87 0.11%

21 海南同源合贸易有限公司 534.48 0.09%

22 北京合展嘉源投资有限公司 411.39 0.07%

23 北京世纪永和咨询有限公司 94.94 0.02%

合计 600,832.40 100%

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American Aviation LDC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美元) 持股比例

1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50,000.0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对海南航空持股超过 5%以外,大新华航空没有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American Aviation LDC. 是 大 新 华 航 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前 ,

American Aviation LDC.与大新华航空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100%

American Aviation LDC.

33.57% 1.77%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875 号《关于核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4,623,938,54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

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

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前的

1,218,218.1790 万股增加到 1,680,612.0330 万股。

大新华航空及 American Aviation LDC.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大

新华航空直接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由 33.57%被动下降至 24.33%;

American Aviation LDC. 持股数量未发生变 化,其持股比例由 1.77%被动下降至

1.2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875 号《关于核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4,623,938,54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

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

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前的

1,218,218.1790 万股增加到 1,680,612.0330 万股。

大新华航空及 American Aviation LDC.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其

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被动变动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前持股情况 非公开发行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

股东 比例

持股总数 持 股 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

(股) (%) (股) (%)

大新华航空 4,089,167,580 33.57 4,089,167,580 24.33 -9.24

American

Aviation 216,086,402 1.77 216,086,402 1.29 -0.48

LDC.

合计 4,305,253,982 35.34 4,305,253,982 25.62 -9.7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航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存在以下质押情形:

大新华 航空 持有 海南 航空 股票 数量 为 4,089,167,580 股,累计 质押 股票 数量为

3,97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8%。American Aviation LDC.持有海南航空股

票数量为 216,086,402 股,累计质押股票数量为 17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未通过交易所集中交

易买卖海南航空股票。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American Aviation LDC.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四、American Aviation LDC.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

限公司

海南航空、海航 B 600221 、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 9009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大新华航空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

回答“是”,请注明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是□否√

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公司家数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大新华航空持股数量:4,089,167,580 股;持股比例:33.57%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American Aviation LDC 持股数量:216,086,402;持股比例:

股份比例 1.77%

大新华航空持股数量:4,089,167,580 股;变动数量:0 股;变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动比例:减少 9.24%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American Aviation LDC 持股数量:216,086,402 股;变动数

量:0 股;变动比例:减少 0.48%

海南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 否√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个月内继续增持

动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否 √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否 √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 解 除公 司为 其负 债提 供的 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

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

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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