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 2016—062
债券简称: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9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任伟理、程利民、李文海、
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注销子
公司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公司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该公司的清算、注销事宜。
现因公司业务布局调整和生产经营等需要,需在新的营销模式下搭建销售平
台,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终止注销销售公司,进行
补亏经营。
独立董事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因
业务布局调整,及生产经营需要终止注销子公司不存在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注销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
任公司。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天
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015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平高”)提供人民币 5 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 1 年,贷款利率为银
行同期基准利率。截至 2016 年 8 月,天津平高累计使用公司委托贷款 5 亿元,
现有额度已使用完毕。
为保证天津平高生产经营,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向天津平高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5 亿元(时点数,非
累计数),贷款期限 1 年,利率按公司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具体支付进度根据项
目进展及生产情况分期安排。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与委托贷款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
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