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6-054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2016年8月2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
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通光信息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及陆兵等10名自然人持有的江苏通光
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信息”)100%股权。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6年0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通光信息100%股权价值进
行评估,并出具《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通光信息有限公司
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6)第0702号】。本次交易以上述评估报告
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评估基准日,
通光信息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082.62万元。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以评估值为
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收购通光信息100%股权的价格为 17,082.62
万元。本次交易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资产净额均未达到《重组办法》关于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忠、张强、江
勇卫先生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需要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详见《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