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

对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邰正彪先生、夏清华先生、王春琦先生、朱光亮先生的个人履历,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

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邰正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夏清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春琦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光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方明 张居忠 尤佳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泰尔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