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 2016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16-05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现就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性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8 日至 2016 年 9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8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9 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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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8 月 31 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 B 栋第 4 层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 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邱文渊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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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7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9 月 8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 B
栋第 4 层;邮编 518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蓝海华腾 2016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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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益 杨延帆
联系电话:0755-27657465
联系传真:0755-81795840
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 B 栋第 4 层
邮编:518055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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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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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84;投票简称:“蓝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下述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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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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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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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6年9月8日17:30之前以信函、传
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