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16: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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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6-09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3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80 元。本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30,505.44 万 元 , 其 中 超 募 资 金

99,945.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 108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列入使用计划的募集资金为 133,803.48

万元,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23,204.34 万元,尚未列入使用

计划的募集资金余额和利息收入分别为 7,301.10 万元和 4,530.21 万

元,闲置资金合计 11,831.31 万元。

二、公司已列入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1、201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以部分超募资

金投向年产 100 亿片片剂车间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 19,500 万

元归还银行贷款,已全部归还。

2011 年 1 月 30 日,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投向年产 100 亿片片剂车间建设项目的议

案》,公司计划使用 7,328 万元投向年产 100 亿片片剂车间建设项目。

2013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公司将

百亿片剂车间建设项目结项,项目实际投入资金 2639.06 万元,节余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以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 18 号的房地

产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 12500.00 万元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

地创业路 18 号的房地产,目前已购买。

3、2011年3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计

划使用超募资金2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

司增资用于新建“黄芪中药材提取、大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粉针剂、

无菌冻干粉针剂、口服固体制剂、原料药”等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2012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新建“黄芪中药材提取、大小容量注

射剂、无菌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口服固体制剂、原料药等项目”一

期工程投资预算的议案》;201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新建

“黄芪中药材提取、大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口

服固体制剂、原料药等项目”一期工程投资预算的议案》,根据调整

后的投资预算,公司追加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用于上述工程建设,

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7,500万元,目前已全部投资。

4、2011年5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

以超募资金收购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经过

公司与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协商,公司以112,00

万元收购其100%股权,目前已完成收购。

5、2011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增资山西医大医药科贸有限公司的

议案》。上述议案通过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对其增资,后经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股权以原价1500万

元转让给原股东。公司已将此次交易款项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6、2012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泰盛制药新建冻干粉针和无菌粉针综合制剂工程项目的

议案》;201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泰盛制药新建冻干粉针和无菌粉针综合制剂工程项

目的提案》。2013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安特制药新厂建设项目的议案》;2013

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安特制药新厂建设项目的提案》。根据以上调

整,原计划投资于泰盛制药新建冻干粉针和无菌粉针综合制剂工程项

目的8026万元募集资金目前已闲置,公司将把其中的8000万元投向安

特制药新厂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投资。

7、2013年9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公

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剂扩能改造项目和百亿片剂车间

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436.6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

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万亩苦参GAP中药材种植基地

及中药饮片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73.96 万元和公司超募资金

账户中无明确使用用途的资金余额为9,646.9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9、2015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1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此前,公司已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8次,至2016年8月17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已全部归还。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及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1、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计划

(1)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中无明确使用用途

的资金余额为11,831.31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4,530.21万元。公

司计划将无明确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11,831.31万元永久

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合计11,831.31万元。公司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利用11,831.31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日益扩大医药批发流通业务和中药

材种植加工业务对于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各项流动资金需

求压力日益增加。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按最新的 6-12 个月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可为公司减少潜在的

利息支出约 514.66 万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可以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及利息收入 11,831.3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

的。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与承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其次,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的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

诺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情况

2016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6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先生、杜冠华先生、余春宏先生及宋瑞卿先

生核查后,对前述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有效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

接或间接地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公司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没有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最近十二个

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831.31万元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意见

经调阅振东制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料及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决议等

资料,访谈振东制药财务总监,分析振东制药资金运营情况,保荐机

构认为:

1、振东制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振东制药近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计划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831.3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将有效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

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

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生效。振

东制药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基于以上意见,中信证券认为振东制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831.3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同意

振东制药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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