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1894 号),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
同意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此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认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没有发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余关健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继军 王社坤 蔡乐华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