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电A: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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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ST 南电

A(000037.SZ)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5 月 30 日)的收盘价为 12.49

元/股,之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4 月 29 日)的收盘价为 11.35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0.04%;*ST 南电 B(200037.SZ)

在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5 月 30 日)的收盘价为 5.32 港元/股,之前

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4 月 29 日)的收盘价为 4.82 港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0.37%;同期深证综指(399106.SZ)累计涨幅

为-4.01%,申万燃机发电(851613.SI)指数累计涨幅为 4.6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A 价格波动

为 14.05%,未超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A 价格波动为

5.44%,未超过 2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B 价格波动为 14.38%,未

超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ST 南电 B 价格波动为 5.77%,未超过

2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ST 南电 A

与*ST 南电 B 在股价重大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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