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6-06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5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
司长短期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为后续对外投资及刚性支出做好资金储备,公司拟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超短期融资券,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一) 发行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行金额:拟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三) 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
机发行。
(四) 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
(五) 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
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 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代销或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八) 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和偿
还债券、银行借款。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完成注册后,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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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 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在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
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和偿还债券、银
行借款,此举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战略发展
对于资金的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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