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6—070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三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道国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用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且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
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借款期限内,公司按照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
年利率向南昌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利息,利息按年度结算。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适用于《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中所涉及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南昌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挚信鸿达医疗器械开发有限公司本次向公司
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16—070
全资子公司天津宝莱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节约其融资成本,降
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
务资助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
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被资助对象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财务资助行为的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挚信鸿达向
天津宝莱特提供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申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宝医疗”),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
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申宝医疗的
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
的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延
长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期限的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