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关于修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6 00:04: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 2016-032

关于修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

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第一章总则第十二条做如下修订:

修改前: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

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

作用。

修改后: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委在公司发挥

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机构设臵、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和编制,党

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二、对第五章董事会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1、对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十)做如下修订:

修改前:(十)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修改后:(十)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董事会在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听取

党委对拟任人选的意见。

2、在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三、对第七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第一百五十四条总裁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中(七)做如下修改:

修改前:(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公司管理人员;

修改后:(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公司管理人员,总裁在行使选人用人职权时,应听取党委意见;

四、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对第一章总则第八条做如下修订:

修改前: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第八条 公司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五、对公司第十三章做如下修订:

1、修改前:第十三章 涉及军品的特别规定

修改后:第十三章 涉及军工事项的特别规定

2、增加第二百一十八至二百二十四条,并删除原章程第二百一

十八条,修改后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

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臵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

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二百一十九条: 公司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

规。

第二百二十条: 公司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

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第二百二十一条 :公司修改或批准新的章程涉及有关特别条款

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

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第二百二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本公司、原控股

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

程序;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

调离,本公司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本公司选聘境

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

门审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

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

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百二十四条: 国家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军工固定资产

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国有股权、国有债权或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由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持有。

其后条款相应顺延。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一重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