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6-03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3,内容详见 9 月 3 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因交易所要求,对上述公告中的“二、其他相关说明”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因《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文件已失效,原
文“二、(二)条”更正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两次减持未违反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转让指导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原文“二、(四)条”后增加: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 2013 年 9 月 17 日因减持股份披
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 2016 年 9 月 1 日本次减持完成,累计增持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5%,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94%。
(六)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减持后已完成 1 年内对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承诺,故承诺连续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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