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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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乐通股份,

股票代码:0023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6 年 9 月 2 日、9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股权转让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等相关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项第 4 条涉及的事项依据监管部门

的要求披露)外:

1、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前期披露的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

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

过户手续。由于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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