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审慎分析,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对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润和南京软件外包园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包园公司”)进行二次分立,分立后外包园公司继续存
续,同时新设一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为江苏润方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方置业”)。存续分立后,外包园公司和润方置业的注册
资本分别为9,960.823052万元、3,219.898865万元,并均由润和软件持有100%的
股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对外包园公司进行分立,
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
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外包园公司的存续分立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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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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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宁宁 洪 磊 杨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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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星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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