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6-119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2016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
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6 年 9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07,599,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7,594,53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1
份数为 28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599,8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265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阚赢律师、焦红玉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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