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国家高新区前湾二路 2 号总部基地一期 B
栋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4日—2016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4日下
午15:00—2016年9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6、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郭瑾女士。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4人,代表股份72,043,9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9000%。(其中,持股5%
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23,17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067%),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2,020,76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932%。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23,1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1
的 0.006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和谐并购安华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 72,029,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反
对 14,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49%;反对 14,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0.7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
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间转、叶思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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