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55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5日,召开方式为:通
讯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有效表决票 3 票。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
议案,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发行对象中,余斌现为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西藏格桑梅朵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执行董事、经理陈
玉峰为公司董事,余斌、西藏格桑梅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完成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巴达杰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均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该等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潜在关联方。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原为发行对象,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比
例亦超过 5%,亦构成潜在关联方。
余斌、西藏格桑梅朵科技有限公司及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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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
巴达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因对规则的理解差异未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纪
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巴达杰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
购作为关联交易披露,鉴于相关发行对象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
公开披露,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应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监事也进行了回
避表决。故上述事项不影响上述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不影响本次发行
的方案及与发行对象签订的相关协议。
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文小兵先生、陈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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