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5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 5 日,召开方式为:通

讯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有效表决票 9 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绿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的议案,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发行对象中,余斌现为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西藏格桑梅朵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人、执行董事、经理陈

玉峰为公司董事,余斌、西藏格桑梅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完成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巴达杰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均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该等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潜在关联方。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原为发行对象,原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比

1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51

例亦超过 5%,亦构成潜在关联方。

余斌、西藏格桑梅朵科技有限公司及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

巴达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因对规则的理解差异未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纪

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巴达杰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

购作为关联交易披露,鉴于相关发行对象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

公开披露,且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斌、林圣杰、

陈玉峰均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无

需回避表决,故上述事项不影响上述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不影响本次

发行的方案及与发行对象签订的相关协议。

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余斌先生、林圣杰先生、陈玉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董事会原定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

利进行,同时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决定将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召开,取消原股东大会通知中

的议案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提交)”,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议案 8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2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51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提交);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8)上市地;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决议有效期。

3、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4、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因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终

止协议的议案》,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与北京郁金

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将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之二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提交);

9、关于公司不需要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3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51

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战略转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有关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延期召开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合作协议之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纪辉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

协议》的议案,公司因对规则的理解差异未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协议的事项按照关联交易予以

审议披露,现按关联交易对上述协议再次予以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合作

协议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无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无

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绿景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有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