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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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9 月 5 日,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问询和了解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我

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仍需要

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

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并申请延期复牌,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晓华:

陈慧谷:

朱学义: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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