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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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6-097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数量 47.5 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为 0.06%;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47.5 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为 0.06%。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7 日(星期三)。

4.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东方网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

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6%。

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简述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

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14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授予日为 2015 年 8 月 19 日,其中授予 32 名激励对象 39.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

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4、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杨红离职,所以

其已获授的限售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此次涉及解锁事宜的激励对象变更为

31 人,解锁股份为 47.5 万股。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

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

后,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公司确定的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8月19日,截至2016年8月25

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说明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⑴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1 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⑵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⑶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⑴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

⑵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2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⑶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⑷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⑴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48,501,773.31元,不低于授予日前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即2012-2014年)的平均

(1)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

水平105,291,365.40元;公司2015年归属于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润为246,796,587.54元,不低于授予日前最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3 近三个会计年度(即2012-2014年)的平均

(2)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5年公司实

水平100,803,113.14元。

现的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不低于90%;

⑵ 公 司 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2015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不

1,016,782,580.04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低于60%。

132.79%;公司2015年净利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46,796,587.54 元 , 较 2013 年 度 增 长

175.56%。

上述业绩条件均已达到,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股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

励对象只有在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

卓越、B优秀、C良好”的激励对象可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 除杨红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2015年

4 获授的全部或部分权益申请解锁,考核等 度,其余3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合格,满足

级为“D及格、E差”及考核等级为“A卓越、 解锁条件。

B优秀、C良好”的激励对象部分未能解锁

的权益,由公司注销或由公司按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根据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7日;

2、本期中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31人;

3、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

获授限制 获授限制

首期可解锁 剩余未解锁

序 性股数量 性股数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1 张云翔 审计部经理 7.5 18.75 9.375 9.375

2 徐云龙 投资经理 5 12.5 6.25 6.25

3 史柯 软件研发经理 2 5 2.5 2.5

4 翟明新 软件研发经理 1.5 3.75 1.875 1.875

5 池文思 商务主管 1.25 3.125 1.5625 1.5625

6 任鹏远 算法工程师 1.25 3.125 1.5625 1.5625

7 孙立茜 管理会计 1.25 3.125 1.5625 1.5625

8 张宁 会计主管 1.25 3.125 1.5625 1.5625

9 李龙辉 软件工程师 1 2.5 1.25 1.25

10 商忠安 软件工程师 1 2.5 1.25 1.25

11 沈名贵 软件工程师 1 2.5 1.25 1.25

12 王朝昕 架构师 1 2.5 1.25 1.25

13 吴德为 测试经理 1 2.5 1.25 1.25

14 于彪 软件工程师 1 2.5 1.25 1.25

15 张明新 测试经理 1 2.5 1.25 1.25

16 管洋 客户经理 0.75 1.875 0.9375 0.9375

17 黄强 软件工程师 0.75 1.875 0.9375 0.9375

18 李川 产品方案部组长 0.75 1.875 0.9375 0.9375

19 秦基伟 软件研发主管 0.75 1.875 0.9375 0.9375

20 申志国 软件工程师 0.75 1.875 0.9375 0.9375

21 王晓 软件工程师 0.75 1.875 0.9375 0.9375

22 张俊 软件工程师 0.75 1.875 0.9375 0.9375

23 周子修 软件工程师 0.75 1.875 0.9375 0.9375

24 方园 软件工程师 0.5 1.25 0.625 0.625

25 李伟 产品方案部组长 0.5 1.25 0.625 0.625

26 梁江涛 软件工程师 0.5 1.25 0.625 0.625

27 刘可峰 销售副主任 0.5 1.25 0.625 0.625

28 徐朝阳 软件工程师 0.5 1.25 0.625 0.625

29 张向阳 软件研发副经理 0.5 1.25 0.625 0.625

30 张愉 软件工程师 0.5 1.25 0.625 0.625

31 左鸿飞 软件研发主管 0.5 1.25 0.625 0.625

合计 38.00 95.00 47.50 47.50

注: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22,366,9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表中数据为完成权益分派后的调整数据。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423,327,930 52.50% 422,852,930 52.44%

股份

1、首发后个人类

17,068,937 2.12% 17,068,937 2.12%

限售股

2、股权激励限售

12,214,125 1.51% 11,739,125 1.46%

3、首发后机构类

39,125,665 4.85% 39,125,665 4.85%

限售股

4、高管锁定股 5,836,378 0.72% 5,836,378 0.72%

5、首发前个人类

349,077,825 43.29% 349,077,825 43.29%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

383,018,297 47.50% 383,493,297 47.56%

股份

三、股份总数 806,346,227 100.00% 806,346,227 100.00%

五、独立董事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的独

立意见

公司立董事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3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锁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监事会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的核查

意见

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31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绩效

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进行了 2015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公司所有激励对象 2015 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均达到“A 卓越”标准。综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现已全部成就,同意 31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47.5 万股(原

获授股数为 19 万股,经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后变更为 4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申

请解锁。

七、备查文件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

决议》;

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预留股票第一次解锁及部分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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