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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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00,000股,涉及人数为1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80元/股,于2016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13,788,411 减少为613,688,411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014万份,其中: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16.50

万份股票期权、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为24.40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元。

2、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6年3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董事会确定以2016年3月1日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

916.50万份股票期权与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3月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

1-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6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人员、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

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2016年5月实施完成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涉及的股权激

励计划权益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40元/股调整为24.20元/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由15元/股调整为14.80元/股;激励对象施特威、马国良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

会决定取消该2人的激励对象资格,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4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892.50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5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定价依据、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人员、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

调整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施特威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的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06,512,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996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经过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元/股调整

为14.80元/股。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13,788,411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00,000股,占回

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已于2016年9月5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55,229,879 57.87% -100,000 355,129,879 57.87%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154,272,437 25.13% 154,272,437 25.14%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96,886,459 15.78% 96,886,459 15.79%

高管锁定股 103,095,983 16.80% 103,095,983 16.80%

股权激励限售股 975,000 0.16% -100,000 875,000 0.14%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8,558,532 42.13% 258,558,532 42.13%

三、总股本 613,788,411 100.00% -100,000 613,688,411 10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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