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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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2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24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6 年 9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公司会

1

议室。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再次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

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岩燕先生;

1.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康健先生;

1.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先生;

1.4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官永强先生。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培先生;

2.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剑林先生;

2.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协林先生。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春霞女士;

3.2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南先生。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

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

址: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2 日工作时间(8:30-12:00 及

14:30-17:30)

2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

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496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

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累积投票制) 表决意见(请填写股份数)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岩燕先生

1.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康健先生

1.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先生

1.4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官永强先生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培先生

2.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剑林先生

2.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协林先生

3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春霞女士

3.2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南先生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附注说明: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 2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 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 0 票。

2、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他符号无效。

4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

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5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03”,投票简称为“海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岩燕先生 1.01

1.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康健先生 1.02

1.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先生 1.03

1.4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官永强先生 1.04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培先生 2.01

2.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剑林先生 2.02

2.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协林先生 2.03

3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3.1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春霞女士 3.01

3.2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南先生 3.02

4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

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

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

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代表对议

案 2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6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

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 3 设置议案编码 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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