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披露了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
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
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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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四楼西会
议室(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3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
备。具体议案为: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董振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裕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范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程国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林木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俞丽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范存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金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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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表决。议案 3 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
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
文件。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9:00-11:30和13:00-17:00。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9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
路3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11003
传真:0419-5167408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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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65082,投票简称:奥克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02 选举刘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03 选举董振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04 选举李裕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05 选举范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1.06 选举程国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选举林木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02 选举俞丽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03 选举范存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选举金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3.02 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4 4.00
案
5 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
6 6.00
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数均视为无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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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 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 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①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议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4、议案5、议案6,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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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9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裕丰
联系电话:0419-5167408
传真:0419-516097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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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奥克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
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累积投票制 选举票数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兆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董振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裕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范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程国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选举林木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俞丽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范存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1 选举金连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普通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 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1、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议案4、议案5、议案6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
得有多项授权。
3、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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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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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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