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2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上午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分
别为董事常厚春、李祖芹、马革、耿生斌、陈燕芳、LI JINGBIN、黎文靖、黄德
汉、高新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合伙人 2 号持
股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 号,简称“《暂
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规定,为保证公司核心合伙人 2 号持股计划合法、合规
实施,符合《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核
心合伙人 2 号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编制了《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核心合伙人 2 号持股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广
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合伙人 2 号持股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耿生斌、陈燕芳、
LI JINGBIN 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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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贵州迪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参股投资设立售电
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子公司贵州迪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参股投资设立售电子公司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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