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57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19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批复》(鄂国资产权〔2016〕151 号)的文件,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2016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包括宜昌交通旅
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交旅)、宜昌高新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高投)、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宜昌城投)及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昌国投)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额度不超过
5123 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 19.52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
超过 100,000 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宜昌交旅、宜昌高投、
宜昌城投和宜昌国投认股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土地一级开发
项目和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保持宜昌交旅控股股东地位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
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