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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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对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查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

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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