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5 12: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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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 03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

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美

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也符合《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该等人

员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将在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

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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