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5 12: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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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6-9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报道简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或“本公司”)关注到

近日有媒体刊载的一篇名为《永太科技收购“黑天鹅” 标的物被亮环保红牌未

信披贷款或受限》的文章。

该文章对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拟收

购标的公司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手心”)的环保情况提出疑

问,指出“佛山市环保局日前公布的 2015 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名单显示,

佛山手心被亮出了红牌(环保不良企业),而且是唯一被亮红牌的企业。根据广

东省环保厅和佛山市环保局的规定,遭亮红牌企业的生产经营将受到诸多限制,

甚至无法贷款。”,并指出公司就上述事项“未作只字披露”。

二、澄清说明

公司会同佛山手心及其股东对报道质疑问题进行核实并确认,为避免误导投

资者和舆论导向,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特澄清说明如下:

(一)佛山手心环保处罚的情况

2015 年 8 月 24 日,佛山手心中成药制剂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经环保部门同意,就开工新建萃取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佛山

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向佛山手心出具佛禅环罚张字【2015】

第 3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十万元整,并责令停止萃取车间生产车间及

配套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建设。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信用评价办

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评价年度内,参评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

企业’,因此佛山市环境保护管理局将佛山手心列为 2015 年度佛山市企业环境信

用评价“环保不良企业”是基于前述行政处罚,但其本身不属于行政处罚,在佛

山市环保局官网亦未将该事项列入“处罚决定”栏目。

根据《信用评价办法》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环境失信惩戒机制。 对环保

不良企业,应当采取以下环境管理措施:(一)责令其向社会公布改善环境行为

的计划或者承诺,按季度向市环境保护局和直接对其实施日常环境监管的环保部

门,书面报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改善环境行为的计划或

者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加强内部环境管理,整改失信行为,增加自行监测频次,

加大环保投资,落实环保责任人等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二)结合其环境失信

行为的类别和具体情节,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三)市、区、镇(街

道)环保部门应加大执法监察频次;(四)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五)环

保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不得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六)建议银行

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

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七)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

率; 八)将环境不良企业名单通报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

建议对环境不良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授予先进企业或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九)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惩戒性措施。”

佛山手心银行贷款余额为 0,也在积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上述环

境管理措施对佛山手心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相关处罚信息的披露情况

针对佛山手心上述处罚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经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之佛山手心 “重

大风险提示”之“二、(二)环保风险”和“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之“二、(二)

环保风险”部分,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

见之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中披露,并进

行了风险提示:“2015 年 8 月 24 日,佛山手心中成药制剂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就开工新建萃取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废气、废水治

理设施。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向佛山手心出具佛禅环

罚张字【2015】第 3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十万元整,并责令停止萃取

车间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建设。”、“报告期佛山手心中成药产

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571.37 万元、1,437.14 万元和 613.87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重分别为 22.31%、14.31%和 10.77%,占比呈下降趋势。目前佛山手心正积极

整改,尽快办理相关环评手续。若标的公司环评手续未顺利在主管部门备案通过,

届时佛山手心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相关处罚的后续整改措施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十七条“企业环境信用

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反映企业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的环境信用状况。”,第二十六条 “参评企业实施整改、完成现

场监察、监测后,需向所在地区环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区环保部门出具初审

意见。经审查核实,企业已经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市环境

保护局在政务网站公示 7 天,若无异议,则通过信用修复,将其信用等级上调一

级,并将信用修复信息记录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管理系统中,向社会公布”。

即佛山手心通过整改,可通过信用修复消除“红牌”。从整改的情况来看,

佛山手心正在积极办理环评手续。未来也会采取积极的措施,满足环保的各项规

定,避免再发生类似处罚。

同时,针对因上述处罚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国医化、实际控制人范伟荣、胡

沛兴已出具承诺,“在标的公司盈利补偿期限内,如标的公司因环保问题遭受任

何处罚或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停业等),本人/本公司将在实际损失发

生之日起 15 日内,以现金方式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金、因停产停业

产生的损失、违约金等”。

三、其他说明及必要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佛山手心的环保整改进展;

2、《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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