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6-8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收购事
项,涉及收购文化传媒行业公司股权,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
并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0)。后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为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6)。公司 2016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41、2016-47),
6 月 6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
6 月 15 日、6 月 22 日、6 月 29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51、2016-52、2016-54),7 月 6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6),7 月 1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57),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61),7 月 20 日、7 月 27 日、8 月 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6-65、2016-68、2016-73),8 月 4 日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5),8 月 11 日、8 月 18
日、8 月 25 日、9 月 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76、
2016-77、2016-82、2016-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了继续停牌,并计划不晚于
2016 年 11 月 5 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山东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博文化”)以及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桦文化”)。
山东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主要从事影视作品的
制作与投资业务。嘉博文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宋宪强,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主要业务为电影的投
资、制作、宣传与发行。华桦文化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周玉容与上海
易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桦文化同比例股权,同时为第一大股东。华桦文化其股
东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嘉博文化和华桦文化股
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与拟交易对方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具体
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华
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评
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
职调查工作。
5、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目前尚未涉及需要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和预计复牌的时间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收购文化传媒行业公司股权,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5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交易对方为嘉博文化和华桦文化。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为两家标的公司之十余名股东,交易对方众多,方案较
为复杂,具体的交易方案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讨论与完善。同时,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涉及两家标的公司,各标的公司的下属分、子公司较多,且均存在境
外子公司,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量相对较大。截至目前,交易方案的谈判工
作以及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行当中,尚需一定时间方可完成。为保
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预计最迟不晚于 2016 年 11 月 5 日开市起复牌。在此期间,公
司争取早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
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5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如公司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三、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下列重组各项工作:1、积极推进本次
交易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及相关协议签署工作;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
织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3、编制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4、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
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5、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审批程序,确保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