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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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6-06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仲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

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赵仲明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赵仲明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赵仲明先生简历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附件:

赵仲明先生简历

赵仲明,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计算机工程与

科学系学士、澳门科技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硕士、中山大学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9

年至 2004 年,在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信息中心工作,历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兼任广州开发区盈通信息网络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16

年 8 月,历任广州市番禺区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广州市番禺区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广州市番禺区信息中心主任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仲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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