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事项的承诺函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34”,股票简称“金
石东方”,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金石东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取得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药股
份”)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5 年 5 月修订)》相关规定。
本机构(或本自然人)做出如下公开承诺:本机构(或本自然人)将及时向
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机构(或本自然人)公开承诺不交易其
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交
易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金石东方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主体资格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
/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如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或法规规定情形处置。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参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配套融资事项的承诺函》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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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法人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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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自然人
杨晓东
2016 年 8 月 3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参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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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连
2016 年 8 月 3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参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配套融资事项的承诺函》签署页)
谢世煌
201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