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半年度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2 09: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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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强力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猛 联系电话:021-588865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亮 联系电话:010-83958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我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

接收银行出具的对账

单、核对发行人募集资

金专户明细账等方式对

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

况进行核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2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由 于 赢投投 资 工 作

人 员 不慎误 操 作 所

致。知悉该事项后,

新余赢投投资

保 荐 代表人 立 即 督

管理合伙企业

促 强 力新材 向 深 交

(有限合伙)1

所 专 管员报 告 并 直

未履行承诺,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 接 向 深交所 专 管 员

减持计划披露

持意向的承诺 汇报了上述事项,同

当天即通过竞

时 也 联系了 赢 投 投

价交易减持了

资 的 执行事 务 合 伙

强力新材股份

人,督促其严格管理

100 股。

下属工作人员,严格

遵 守 上市规 则 和 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3、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关于股 不适用

份回购的承诺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

晓春、管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

的承诺

6、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的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监事 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

原 5%以上股东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赢投投资”

3

8、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及持股

5%以上股东钱彬、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 不适用

中心(有限合伙)、赢投投资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与管军夫妇对

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 是 不适用

事项的承诺

10、莫宏斌、李军、管瑞卿、刘绮霞、恽

鹏飞、王兵、顾明天、顾来富、赵贤、张 是 不适用

海霞、马则兵关于服务期限等的承诺

11、钱晓春、管军、钱彬、钱瑛、钱小瑛、

管国勤关于 2011 年 9 月资本公积转增补缴 是 不适用

个人所得税事项的承诺

12、发行前股东就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所做 是 不适用

出的承诺

13、钱晓春、管军关于 2011 年不规范使用 不适用

票据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6 年 5 月,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离职,金元证券委派周猛、高亮作为持

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半年度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猛

保荐代表人:

高亮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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