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强力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猛 联系电话:021-588865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亮 联系电话:010-83958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我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
接收银行出具的对账
单、核对发行人募集资
金专户明细账等方式对
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
况进行核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不适用
无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2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不适用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由 于 赢投投 资 工 作
人 员 不慎误 操 作 所
致。知悉该事项后,
新余赢投投资
保 荐 代表人 立 即 督
管理合伙企业
促 强 力新材 向 深 交
(有限合伙)1
所 专 管员报 告 并 直
未履行承诺,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 接 向 深交所 专 管 员
减持计划披露
持意向的承诺 汇报了上述事项,同
当天即通过竞
时 也 联系了 赢 投 投
价交易减持了
资 的 执行事 务 合 伙
强力新材股份
人,督促其严格管理
100 股。
下属工作人员,严格
遵 守 上市规 则 和 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3、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不适用
是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关于股 不适用
是
份回购的承诺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
晓春、管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不适用
是
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
的承诺
6、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的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监事 不适用
是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
原 5%以上股东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赢投投资”
3
8、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及持股
5%以上股东钱彬、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 不适用
是
中心(有限合伙)、赢投投资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与管军夫妇对
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 是 不适用
事项的承诺
10、莫宏斌、李军、管瑞卿、刘绮霞、恽
鹏飞、王兵、顾明天、顾来富、赵贤、张 是 不适用
海霞、马则兵关于服务期限等的承诺
11、钱晓春、管军、钱彬、钱瑛、钱小瑛、
管国勤关于 2011 年 9 月资本公积转增补缴 是 不适用
个人所得税事项的承诺
12、发行前股东就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所做 是 不适用
出的承诺
13、钱晓春、管军关于 2011 年不规范使用 不适用
是
票据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6 年 5 月,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离职,金元证券委派周猛、高亮作为持
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半年度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猛
保荐代表人:
高亮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