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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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3 证券简称:江南嘉捷 公告编号:2016-036 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0,626,4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53.03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金志峰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0,626,453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0,626,453 100.00 0 0.00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金志峰先生为非独立

3.01 210,503,453 99.9416 是

董事的议案

选举钱金水先生为非独立

3.02 210,503,453 99.9416 是

董事的议案

选举金祖铭先生为非独立

3.03 210,503,453 99.9416 是

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惠芳女士为非独立

3.04 210,503,453 99.9416 是

董事的议案

选举吴炯先生为非独立董

3.05 210,503,453 99.9416 是

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王稼铭先生为独立董事

4.01 210,503,453 99.9416 是

的议案

选举肖翔先生为独立董事的

4.02 210,503,453 99.9416 是

议案

选举程礼源先生为独立董事

4.03 210,503,453 99.9416 是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1 26,813,306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

2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 26,813,306 100 0 0 0 0

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金志峰先生为非

26,690,306 99.54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选举钱金水先生为非

26,690,306 99.54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选举金祖铭先生为非

26,690,306 99.54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选举王惠芳女士为非

26,690,306 99.54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 选举吴炯先生为非独

26,690,306 99.54

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王稼铭先生为独

26,690,306 99.54

立董事的议案

4.02 选举肖翔先生为独立

26,690,306 99.54

董事的议案

4.03 选举程礼源先生为独

26,690,306 99.54

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及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发布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哲、刘斯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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