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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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至 8 月 19 日对盐湖股

份 2016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盐湖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 张永青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 李斌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永青、吕晖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6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16 年 8 月 16 日-2016 年 8 月 1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盐湖股份公司章程和治理

规章制度,对三会会议记录、三会会议决议、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盐湖股份的

独立性、同业竞争、三会运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对盐湖股份内部审计制度、内

部审计部门的相关报告和决议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对盐湖股份的相关人员进行

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不适用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是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对盐湖股份已披露的公告进

行查阅和复制,并就已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就

已披露事项的进展进行了解;查阅盐湖股份信息披露制度并就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

情况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了解、查阅盐湖股份保护公司

利益不受侵害的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获取盐湖股份担保情况,查阅了盐湖股份关

联交易相关的公告文件,并与相关人员就盐湖股份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担

保情况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审阅了盐湖股份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查阅盐湖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募集资金专户每月对账单进行,现

场查看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预计

效益与相关人员行了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不适用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检查人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定期财务报告,就公司业绩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同时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就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是否一致进行比较。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关于公司

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披露;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详细了解公司及公司股 东

的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检查人员就现金分红制度、

公司经营环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

履行情况对盐湖股份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了公司的现金分红制度及重大合同文

件,查阅了与重大投资、大额资金往来等相关的内部程序文件及对应的资金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

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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