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6-06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东日先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过半数董事推举
董事郝建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合计持有股份 139,339,5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0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6 人,合计持有
股份 139,102,5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3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
合计持有股份 237,0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8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2人,合计
持有股份5,625,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91%。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山东德
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
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69,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53%;
反对 231,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4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时关联股东赵东日、郝建波回避表
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94,9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8938%;反对 231,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10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刘志慧律师、田军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