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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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冠农果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年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 【20“ 】AO4%号

致:新 疆冠衣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 公司)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 中 国证券 监督

“ ”

管理 委 员会 《上 市公 司股 东大会 规则 》(以 下称 《股 东大会规 则》 )、 《律 师事务

“ ”

所 从事 证 券法律 业 务管 理 办法 》(以 下称 《证 券 法律业 务管 理办法 》 )及 贵 公 司

章程 的有 关规 定 ,本 所 指派律 师 出席 贵 公 司 ⒛ 16年 第 二 次临时股 东大会 (以 下

称 本次股 东大会 ● ,并 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

本所律师 己经 按照 《股 东大会 规 则 》的要求对 贵 公 司本 次股 东大会 的真 实性 、

合法 性进 行查验 并发表 法律 意见 ;本 法律 意见 书 中不存在 虚假记 载 、误 导性 陈述

及 重 大遗漏 ,否 则本所律 师将 承担相应 的法律 责任 。

本法律 意见书仅供 贵 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之 目的使用 ,本 所律师 同意将 本法律

意见 书随贵 公 司本 次股 东大会 其他信 息披 露 资料 一 并 公告 ,并 依法对本法律 意见

书承担相应 的责任 。

本所律师根据 《证 券 法律业 务管 理 办法 》第 二 十 条和 《股 东大会 规 则 》第五

条 的要求 ,按 照律 师行 业 公认 的业 务标 准 、道 德 规范和勤勉 尽 责精神 ,对 贵 公司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相 关文件 和有 关事 实进 行 了核 查和验 证 ,现 出具法律 意见如 下 :

一 、本次股 东大 会 的召集 、召开 程序

经 查验 ,本 次股 东大会是 由贵 公 司董事会根据 2016年 8月 I6日 召开 的第 五届

董事会 第十 四次会 议 决定 召集 。贵 公 司董事会 己于⒛ 16年 8月 17口 在 《上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报 》及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刊 登 了 《新疆 冠农

果茸集 团股份 有 限公 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 议 决议 公告》、《新疆 冠农 果茸集

团股份有 限公 司召开 2016年 第 二 次临时股 东大会 的通 知 》,贵 公 司董事会 己于 本

次股 东大会 召开前 15日 以公告方 式通 知全体股 东 。

上述公告和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包 括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 审议事项 ,说 明了股东有权亲 自或委托代 理人

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以 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出席会议股

东的登记办法 、公司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贵 公司委

托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服务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⒛ 16年 9月 2日 上午 9:15—

⒐25,⒐ 3O— I⒈ 3O,下 午 13:OO-15:00;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 9月 2日 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⒛ 16年 9月 2口 上午 11:00在 本次股东大会公告

通知的会议地点召开 ,会 议召开的时间、地 点符合通知内容 。

综上 ,本 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 法 、有效 。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 ,本 次股东大会 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

公告通知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

根据股 东签名及股 东 出具 的授权委托 书 ,出 席 本 次股 东大会现场 会 议 的股 东

及股 东 的委托代 理人 共 4人 ,代 表股份 总数 378,85在 ,“ 8股 ,占 贵 公 司股份 总 数

的 48.27%;经 查验 ,上 述股 东及股 东 的委托 代 理 人参加 会 议 的 资格 合法 有 效 ;

除贵 公 司股 东及委托代 理 人 外 ,其 他 出席 会 议 的人 员为贵 公 司董事 、监 事 、高级

管理人 员及贵 公 司律 师 。

根据 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杲并经查验 ,通 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 ,持 有贵公司股份815,842股 ,占 贵公司股

份总数的0。 11%。

综上 ,本 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 法、有效 。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 ,本 次股 东大会 审议及表 决 的事项为贵 公 司 己公 告 的会 议通 知 中所 列

出的 一 项议案 。

本次股 东大会采 用 了现场记 名投票 与 网络 投票相结 合 的表 决方 式 。

出席 本 次股 东大会 现 场 会 议 的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 人 就 公 告 的会 议通 知 中所 列

明的审议事项进 行 了审议 并 以记名投 票表 决方 式进 行 了表 决 。

本 次股 东大 会 网络 投 票 通 过 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系 统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互

联 网系统进 行 。网络投票结束后 ,贵 公 司委托 的上海证 券信 息有 限公 司 向贵 公 司

提供 了本次股 东大会 网络 投票统计 结杲 。

根据 上 海证券信 息有 限公司提 供 的统计 结果及 贵 公 司现场会 议 的统计结 果 ,

出席和参加 本 次股 东大会现场 投票和 网络投 票 的股 东共 8人 ,代 表有表 决权股份

数 379,670,佣 O股 ,占 公 司有表 决权股份 总数 的 倜 .腿 %。

本 次股 东大会现场 投票及 网络投 票结束后 ,贵 公 司合 并统计 了议案 的现场投

票和 网络 投票 的结 果并予 以公布 ,本 次股 东大会 形成 决议 如 下 :

审议 并通过 《公 司为新疆 冠农 三 和 果蔬有 限公 司提 供担保 的议案 》 。

经 查验 ,本 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 议 的表 决方式 以记 名方式进 行 ,网 络投票通 过

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系统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互联 网系 统进 行 并 由贵 公 司委 托 的

上 海 证 券信 息有 限公司提供 投票 结杲 。会 议记录 由出席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贵公 司会

议主持人 、董事 、监 事 、董事会 秘 书签署 ,会 议 决议 由出席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贵 公

司董事签署 。

综上,本 所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 、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 .结 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 所律师认为 ,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以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 》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 法 、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

(此 页无正文 ,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果 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⒛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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